中新网沈阳12月1日电 (李晛)“如果没有你们的调解服务,我们公司就要面对一起集体劳动争议了!”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某大型商超公司负责人对中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员赞不绝口。
不久前,该公司因货品流转订单严重下降,对数十名员工采取了自然减员、轮岗交流等措施,引发员工不满。仲裁机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派驻仲裁机构的调解员一同前往公司调处争议。经过连续两天耐心细致的调解,公司最终同意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发放经济补偿,全体员工的诉求得到满足。
这件事的圆满解决,得益于辽宁省人社厅以党建为引领,找准党建与业务结合点,夯实“党建引领,仲裁为民”服务品牌,走出了一条党建与劳动仲裁工作双融双促的新路径,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构筑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在基层党支部成立以党员仲裁员为主,组建“劳动法律公益服务专家团队”,组织到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指导”主题党日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做用工风险防控方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以党员仲裁庭为基础,组建派出庭、巡回庭、速裁庭,实施要素式办案改革,快立快审快结案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2023年,辽宁省人社厅党组制定《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新突破,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到2025年,调解成功率达到72%以上。为此,辽宁省人社厅仲裁部门通过调解先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跨界协同,联合总工会、司法行政、工商联、法院等8部门形成《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提出12条举措,指导各地区建设规范化调解组织、打造多元化调解队伍、创新多渠道调解方式,筑牢劳动争议的“缓冲区”,全面构建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处理体系,打造“一站受理、调解为主、多元调处、裁审衔接、立审执全链条贯通”的维权中心,形成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
据悉,沈阳市创新建立以党员为骨干的全国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一体化保障中心,大连市深化人社、总工会、司法行政三方协同打造“人民调解+劳动仲裁+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鞍山市联同总工会、法院、企协、律协为企业提供“专家上门,现场问诊”体检式服务......截至目前,全省获评国家级金牌调解组织12家,前三季度各类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55万件,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高达95%。
“深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工作,把多元化解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仲裁全过程,能大大减轻双方当事人的压力。”辽宁省人社厅副厅长刘宁表示,在仲裁工作中以党建为牵引,充分发挥一线基层仲裁员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基层解难题,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下好先手棋,将劳动争议止步于仲裁和诉讼前,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矛盾,更能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完) 【编辑:刘阳禾】
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11月29日,教育部在山东青岛召开首次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会议强调,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肃查处违法培训行为,特别是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行为。
会议强调,“双减”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不断强化校外培训法治思维,着力发挥法治在校外培训治理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依法规范校外培训行业秩序,推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打击“劣币驱逐良币”,使校外培训回归“良心的行业”。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肃查处违法培训行为,特别是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行为,以执法的“冷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被保护的“温暖”。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坚决将党中央“双减”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健全校外培训执法体系,推动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增强执法力量,广泛凝聚执法合力。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校外培训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强化校外培训执法监督,完善挂牌督办机制、公开通报机制、统计报告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层层压实执法责任,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亮剑执法”,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依法守护孩子快乐童年。 【编辑:房家梁】